系統公告
※新版系統自106年8月1日啟用※
本系統為處理專題研究計畫中單純性研究人員薪資統一審查系統,如屬複雜性、補助單位另有規範或無法配合統一審查方式者,可循原報帳方式(會計系統申報)辦理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【薪資開放申報時間】
系統開放申報薪資及出勤期間:每月10號凌晨12點~每月月底晚間11點59分
特殊情況(如年底配合會計關帳或連續假日等)調整系統薪資申報期間,會另行公告。
※ 114年調整申報月份如下:
114年12月薪資因配合會計年度關帳,系統提早關閉。請於12月15日(一)晚上11:59前至計畫人員薪資統審系統申報12月薪資。
【薪資入帳時間】
為薪資申報的隔月15日前(包含15日,若該日遇國定假日或其他休假日時,遞延至第一個上班日為期限)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【重要訊息】
1.有關教育部106年12月6日臺教高(五)字第1060158395號函,學生擔任學校各類獎助生得否依所得稅法規定予以免稅事。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、教育部106年5月18日修正「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原則」以及本校「研究獎助生權益保障處理要點」,學習型兼任助理修正為獎助生,其主要目的在於「學習」並非獲取報酬,且無勞務對價之關係。經本校相關單位討論後,如學生兼任研究助理,確實符合本校研
究獎助生之規範,係依循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立法意旨所為之給予,自有免稅規定之適用。並自107年2月1日起適用免稅之規定。
2.因應近年來工作態樣不盡相同,統一基本工資日薪數額,已無法滿足不同工時之態樣。勞動部已不再發布按「日」計酬之基本工資。本校亦已於107年1月30日修正後並公告,系統亦自即日起取消按「日」計酬之臨時工選項,敬請計畫配合辦理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[補充說明]
臨時工學術倫理驗證:
計畫內「臨時工」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要求,均以「個案來看」,主持人應需視其參與計畫之參與度、關聯性,是否會影響計畫等層面來考量。主持人若認定無影響計畫學術倫理相關情事者,請於聘任單備註欄說明後可免附,若未說明仍請依規定檢附證明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【勞動部調整基本工資公告】
1. 依據勞動部規定自114年1月1日起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190元,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2萬8,590元。
2. 因應前開調整,114年1月1日起請依規定核算薪資。
3. 已送交加保單之人員,得免再辦理調薪,本處會協助統一調整,惟114年之薪資請自行依規定核算。
加退保注意事項:
1. 請於3個工作天前將加保單及退保單送達人事室。
2. 加、退保單上之帳務人員姓名及聯絡電話均須敘明。
3. 聘任具有身障身分、外籍及大陸人士,應確實提供身分證明文件,例如:身分證、居留證、工作證。
4. 各系統重新列印加、退保單時,其流水編號會隨之異動,請檢附最後列印之表單送件,並請注意勿人工修改、剪貼。
5. 聘任單亦須由系統產出,勿自行以舊格式送件。
6. 使用二代健保系統聘用人員者,每月保費於次月3個工作日公告,請選擇所屬人員請領年月、身分別、計畫編號後,按下右側「帶入分攤勞、健保與勞退費用」按鈕,系統將自動帶入金額,並請注意帶入後請勿手動調整金額。
7. 辦理提前停聘者,請於線上系統停聘,並務必由系統列印出退保單並經單位主管核章後,於3個工作天前送達人事室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【重要訊息】
自106年12月1日起,首次聘用之助理人員請檢附已修習完成6小時以上之學術倫理課程證明文件影本;非首次聘用之助理人員請檢附前次聘任之聘任證明單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如有疑問:
1.計畫執行或相關規範請洽研發處各計畫業務承辦人
2.會計核銷請洽主計室
3.保險業務請洽人事室